本委于2024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计庆成诉你单元张家港市亚纺化纤纺织无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通知布告送达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材料及开庭通知书。自通知布告之日起颠末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刻日为通知布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即2025年01月26日上午9时00分正在本委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东18号张家港市总工会仲裁庭开庭审理,过期将依法缺席裁决。